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人身保险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试述人身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与其特殊性?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人身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中的一大类,兼具保险合同的通常属性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通常特征
1.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如人身保险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认真回答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和个人的病史,个人嗜好,其他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提供的情况有误或不完整,保险人能够违背最大诚信原则为因解除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是指两方当事人必须***取特定的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3.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两方当事人相互负有义务,他们的义务与其权利是相互关联的,投保人负有托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当保险意外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4.人身保险合同是唱和性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条款事先由保险人拟订,投保方不参与保险条款的拟定,投保时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权力,即使有某项特别要求,也只能***纳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
(二)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特征
1.人身保险合同的定额给付性
2.人身保险合同的长久性 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久的.保险时限能够是多年,数十年到一个人的一生不等.
3.人身保险利益确定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4.人身合同的储蓄性与投资性 人身保险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性和投资的功效
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它与一般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意愿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协商性的经济合同不同,是由保险人提出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投保人只能在此基础上作出投保或不投保的决定。附合合同也叫格式合同或标准合同,保险合同的格式化、标准化,主要是为了适应保险事业的发展需要。
人身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由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合同的内容三部分组成。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与关系人。与合同直接***的是当事人,即保险人和投保人;与合同具有间接关系的是关系人,即被保险人、受益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
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